关于红楼梦原著后四十回,历来许多论者是不承认的,在进行解读时,大家都会心照不宣地基于一个原则,那就是不以后四十回的情节为证据,若有违背此原则者,难免受到其他解读者的嬉笑。
【资料图】
续书后四十回,论文笔,跟前八十回其实不相上下,甚至有学者通过计算机对前后文字进行比较,得出后四十回乃原著正文的结论。
可对于读者来说,《红楼梦》续书情节逻辑的严重失实,才是导致大家对它丧失信心的根源。
我在和一些书友朋友进行交流时,经常会提出一个说法:越是高级的小说,作者对人物、情节的参与度就会越低,因为小说人物一旦完成性格设置,他们就是活生生的,他们自会根据不同的情况,作出符合自己身份地位、性格特征的反应,作者只需要如实描绘即可;
越是低级的小说,作者对人物、情节的参与度就会越高,因为书里的人物是僵硬的、死板的,没血没肉的,作者只能发挥上帝视角,对情节展开编撰,否则故事就推进不下去了。
《红楼梦》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,恰好就是这两个极端。
前八十回处处埋伏笔,可谓是“草蛇灰线,伏脉千里”,细节真实已经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;后四十回则胡编乱造,为了让故事进行下去,强行拽着作者的笔,写出一个狗尾续貂的结果,我们今天就来说说后者。
续书中的情节到底有多生硬?最典型不过的例子,就是第九十六回,所谓的“瞒消息凤姐设奇谋”。
从红楼梦的故事性来看,这个情节非常关键,它是木石姻缘破产的直接导火索,此事之后,林黛玉“焚稿断痴情”,紧接着就迎来了“苦绛珠魂归离恨天”的命运。
承担如此重要的起承转合,王熙凤的计谋必须足够严谨、精确,才能接得上《红楼梦》高度写实的文风,可续书完全没做到这一点。
王熙凤的计谋到底有多幼稚?我们先来看原著:
凤姐道:“依我想,这件事只有一个掉包儿的法子......如今不管宝兄弟明白不明白,大家吵嚷起来,说是老爷做主,将林姑娘配了他了。瞧他的神情儿怎么样。要是他全不管,这个包儿也就不用掉了。若是他有些喜欢的意思,这事却要大费周折呢。”王夫人道:“就算他喜欢,你怎么样办法呢?”凤姐走到王夫人耳边,如此这般的说了一遍。——第九十六回
王熙凤的这个计划,堪称是整部《红楼梦》最拙劣、最低级、最幼稚的计谋,即便如此,王夫人、贾母听完,却连连点头称是,续书作者也将这个计划美其名曰“凤姐设奇谋”。
按照王熙凤的计划,先用林黛玉试探贾宝玉,如果宝玉得知要和黛玉成亲,没有任何反应,那么就无须使用掉包计;
反之,如果宝玉听完大喜,一心一意就要娶黛玉,那么就得使用一个掉包计,欺骗宝玉迎娶的是黛玉,等拜过天地,入了洞房,生米煮成熟饭,那贾宝玉也只能接受红盖头下面的宝钗,一切都尘埃落定。
对于凤姐的馊主意,姚燮评价道:婚姻大事可以调包?亏你想得好主意。
如果通盘考虑背景,王熙凤的这个计划,至少存在六处漏洞,处处均是败笔,笔者不妨一一列出,以供诸君赏鉴。
第一处败笔:王熙凤行为逻辑出现硬伤,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
红学家梁归智先生在《王熙凤、贾巧姐结局之谜》一文中,曾分析过续书中凤姐行为的异常,一言以蔽之:王熙凤只会促成木石姻缘,而不会主动帮助金玉良缘。
王熙凤从自己的利益得失出发,赞成贾宝玉娶林黛玉,而非薛宝钗,因为林黛玉当了宝二奶奶,王熙凤则可以继续在荣国府二房当家;二是原著写宝玉婚姻和家族内斗互为因果,而王熙凤、贾宝玉、林黛玉其实属于同一条阵线,因此绝不可能有什么王熙凤导致宝黛爱情悲剧发生的掉包计。——梁归智
林黛玉身体孱弱,一旦嫁给贾宝玉,她必然无法承担管家的重任,贾母、王夫人就会继续任用凤姐;
如果是宝钗嫁进荣府,管家权就会被王夫人收回,交给自己的儿媳妇薛宝钗,王熙凤就被彻底夺权。
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,《红楼梦》前八十回,王熙凤多次言语间调侃宝玉和黛玉,并对黛玉说出“吃了我们家的茶,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”这样的亲密话。
第二处败笔:荣国府给贾宝玉安排娶亲的日子,不符合规矩和礼数。
第九十五回发生了“因讹成实元妃薨逝”,贾宝玉的亲姐姐元春,也就是宫里的贤德妃刚刚去世,贾宝玉作为亲弟弟,至少也要守九个月的功服,期间不能有逾矩之举,更何况是娶亲这样的大事。
续书胡编乱造,元妃刚刚去世,贾母、王夫人就开始张罗亲事了,完全视元妃之死如无物,没有半点钟鸣鼎食之家的规矩。
第三处败笔:薛家此时也不符合嫁人的情况。薛宝钗的哥哥薛蟠,前番因外出做生意,行凶打死人命,正被羁押在狱中。
薛家所有人都在忙这件大事,薛姨妈、薛宝钗、薛蝌三人费尽心血,花尽薛家银两也要替薛蟠打点停当,希望能把人捞出来。
在哥哥入狱,举家担忧的情况下,薛宝钗如何能出嫁?可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,贾家人、薛家人却同时犯糊涂。
贾母趁火打劫,王夫人也背后捅刀子,不顾薛家的情况,强行提出要娶亲;薛姨妈因薛蟠之事,想着还要依赖贾家,也被迫同意了这门亲事,导致金玉良缘成了一手交钱,一手交货的买卖生意。
第四处败笔:金玉良缘的概念变质,薛宝钗沦为冲喜的工具。
在续书中,贾家人之所以着急娶亲,是因为贾宝玉丢失了通灵宝玉,变得疯疯癫癫,贾母希望通过娶亲,给贾宝玉“冲一冲”,或许病就好了。
问题在于,如果成亲之后,贾宝玉还是继续疯癫,没有好转的迹象,那薛宝钗的下半辈子可怎么过?这个最关键的问题,贾家、薛家所有的长辈似乎都选择性地屏蔽了这个问题。
贾母、王夫人为了自己的孙子、儿子,不管宝钗的前途,尚可理解,可薛姨妈为何也如此冷漠,要将女儿嫁给半疯半傻的宝玉?这些细节续书中全然没有提到。
第五处败笔:礼数规矩沦为草芥,薛宝钗草草出嫁。
贾家、薛家都是金陵四大家族之一,荣府乃是国公府,薛家亦是皇商,这样的家庭要娶亲,必定是八抬大轿、明媒正娶,这也是贵族之家最基本的体面。
可在续书里,贾母为了规避娶亲风险,提出了一个近乎荒唐的建议:
贾母想了一想:“姨太太那边我和你媳妇亲自过去求他。蟠儿那里我央蝌儿去告诉他,说是要救宝玉的命,诸事将就,自然应的。若说服里娶亲,当真使不得。况且宝玉病着,也不可教他成亲,不过是冲冲喜,我们两家愿意,孩子们又有金玉的道理,婚是不用合的了。即挑了好日子,按着咱们家分儿过了礼。赶着挑个娶亲日子,一概鼓乐不用,倒按宫里的样子,用十二对提灯,一乘八人轿子抬了来,照南边规矩拜了堂,一样坐床撒帐,可不是算娶了亲了么。”——第九十六回
贾母这个建议,用卑鄙无耻四字来形容,已是夸奖了。贾家占了所有的好处,欺负薛家母子势单力薄——薛姨妈软懦、薛蟠下狱。
薛宝钗嫁进贾家,没有锣鼓喧天、鞭炮齐鸣也就罢了,居然趁夜静静消消,用一顶轿子随随便便,就把宝钗给抬过来,这规矩莫说是贵族之家,便是寻常百姓家也不会这般荒唐,这种出嫁方式已经近乎耻辱了。
第六处败笔:打着木石姻缘的旗号,行金玉良缘之实,完全不顾此举对黛玉未来婚姻造成的影响。
王熙凤提出明面上迎娶的是黛玉,轿子里坐着的却是宝钗,这种滑天下之大稽的谋划,实在不适合出现在《红楼梦》这样的世界级名著中。
清代评点家陈其泰,对这种庸俗情节给予了批判:试思黛玉闺阁千金,竟可借其名与宝玉成婚,他日岂得再婚他家耶?贾母云:林丫头怎么样?一虑其死,一虑及此也。
贾母、王夫人、王熙凤三人的做法,无疑把林黛玉的清白也给毁了,即便后来林黛玉没有病逝,可以照常嫁人,名声也臭了——尤其是贾府中人,个个都知道当年贾宝玉娶薛宝钗,打的是林黛玉的旗号,这消息传出去,黛玉还怎么嫁人?
续书这种写法,将所有细节趋于阴谋化,贾母、王夫人、王熙凤这样的做法,无疑是要了林黛玉的命,故而清人凃瀛在《红楼梦问答》中认为,宝钗之娶,黛玉之死,是贾家人故意为之,目的就是为了侵吞黛玉的财产:
或问:凤姐之死黛玉,似乎利之,则何也?曰:不独凤姐利之,即老太太亦利之。何言乎利之也?林黛玉葬父来归,数百万家资,尽归贾氏,凤姐领之。脱为贾氏妇,则凤姐应算还也;不为贾氏妇,而为他姓妇,则贾氏应算还也。而得不死之耶?然则黛玉之死,死于其才,亦死于其财也。——《红楼梦问答》
这样的续书以及相关解读,分明成了宫斗剧,再也没有了曹雪芹“大旨谈情”的深邃内涵。
“瞒消息凤姐设奇谋”这样的情节,连我等寻常读者都能看出问题所在,续书人不可能看不出来,但如果不这般写,情节就发展不下去,正如开篇我们所说:一个低级的作家,只能频频动用上帝之手,随意改变结局。曹雪芹笔下的红楼结局,终究被掩盖在漫长的岁月中,再也无法找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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